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导读: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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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4)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2025.4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学校建筑总面积70.92万平方米,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60个,校外实训基地189个,拥有完善的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设施。学校建成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个。学校拥有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和筹建中的第二附属小学2所附属小学、2所附属医院(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河南圣德医院)、1所非隶属的附属医院(信阳市中医院)。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7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95人,聘请了相
关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能手215人担任兼职教师。现有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全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1个、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5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
第八条 专业设置:我校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检验技术学院、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系等16个二级院部;学校拥有医药卫生类、文化教育类、商贸服务类和应用技术类等四大专业群,开设了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会计、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50余个专科专业,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第九条 教学质量: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成绩斐然。学校获得的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等项目62项。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个、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河南省教学成果奖6项、2次获得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项目。
第十条 就业创业:学校坚持就业引领工程,即“政策引领工程、基地建设工程、跟踪调查工程、创新创业工程、能力提升工程和定向就业工程”,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帮助学生就业创业,以就业促招生,实现招生就业双促进。学校先后与省内外数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并建有4000余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学校被省教育厅、人事厅评为“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一条 办学成效:学校历史悠久,社会声誉较高,办学成效显著。2005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7年,连续五届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
秀”;200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院校; 2009年10月,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2009年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4月,被省教育厅确定
为“河南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品牌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学校成功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设立“国家开放大学大别山实验学院”,开办护理、学前教育和工商管理三个本科专业;落实京豫、沪豫两地合作,与北京联合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开展多方位合
作;2018年1月,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2020年8月,学校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为河南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领导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考试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高职单招考试录取时间定为 2020年9月20日至9月23日。时间安排与录取规则如下:
1、第一轮录取时间:9月20日。我校对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根据各专业文
科、理科和对口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第二轮录取时间:9月21日。我校对没有普通高考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总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第三轮录取时间:9月22日。我校对既无普通高考成绩又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面试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接受考生填写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按照程序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9月23日至27日。我校在招生办网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寄发通知书时间:9月 29日至30日。9月29日,我校通过“河南省特殊类型招生数据报送系统”上传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 号)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第四章 新生入学和待遇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
1、疫情防控:根据今年疫情防控要求,新生在开学报到前14天内应主动进行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能入学报到。
2、健康体检: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转学与转专业:凡参加高职单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待遇
1、毕业文凭: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
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我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院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1000元。
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医药卫生类48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文史类37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其中,省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0%,上浮专业范围不得超过当年该校招生专业总数的10%,我校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学费调整为5280元/生·年,语文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学费调整为4070元/生·年。住宿费执行信阳市物价局核定标准:750元/年·生。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邮 编:464000
学院网址:http://www.xyvtc.edu.cn
招生网址:http://xyzb.xyvtc.edu.cn
微 信 号:xyzyzsb123
电子邮箱:xyvtczb@163.com
招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0183 6281779
传 真:0376-6280200
文章来源链接:https://xyzb.xyvtc.edu.cn/info/1038/14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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