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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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 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院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邮编471000。
第三条 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担任,对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
第九条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包括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和高职高专批剩余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单列)计划1010人,具体专业计划如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 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 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考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 时登录“河 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河南专科招生代码:6384。
注意事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自行组织本校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考核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校依据分类别、分批次的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参加统一高考,成绩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对口招生)以上和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包含20分)以内、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普通高考考生、对口升学和社会考生等,使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作为考核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的考生,使用其专业课成绩作为考核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批次:除第一批次以外的其它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作为考核成绩,测试成绩相同时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附加题成绩依次排序。
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单列。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时间:2020年9月26——9月27日(具体时间见学院官网)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 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2.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职业技能附加题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录取参考。
3. 领取准考证:2020年9月25日9:00—17:00,考生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高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批次、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七条 分批次按类别依次录取。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批次优先,录满为止。对上线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当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时,第一批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录取;第二批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附加题成绩依次录取,若仍相等另行组织加试,不参加加试者,按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报考艺术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有报考专业的专业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励措施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
1. 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医科类专业为4800-5200元/生/年;文科专业3700-4000元/生/年;理科专业4200-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2. 住宿费标准:
伊滨校区1200元/生/年;高新校区400元/生/年;西工校区480元/生/年。
3. 校企共建专业,除学费、住宿费外,另由企业按相关标准加收职业技能培训费。
第二十一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学院设有学院综合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关于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二条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申请、考核公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已取得当年的高考资格(含中职生对口升学资格)。
2.到我院网站下载《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
3.按表中栏目要求填好,本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9月18日前将《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四份送到或用邮政快递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苏旭 邮编:471000。
5.我校在收到申请表和有关获奖材料后,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6.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档案。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lypt.edu.cn
电子邮件:zsk@lypt.edu.cn
咨询电话: 4006037939 0379—62233832
传 真:0379—62233832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链接:https://zjc.lypt.edu.cn/info/1049/1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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